大河坝管理站木房拟报废处置基本信息公示
大河坝管理站木房拟报废处置基本信息公示
一、资产基本信息
序号 |
资产卡片 编号 |
资产名称 |
资产原值 (元) |
累计折旧 (元) |
账面净值 (元) |
取得日期 |
1 |
000000005 |
大河坝管理站木房 |
57000.00 |
57000.00 |
0.00 |
2001-01-31 |
2 |
附属设施 |
2001-01-31 |
二、资产现状
拟申请拆除报废处置的1栋房屋及附属设施,由于建设于2000年,至今已作为大河坝、凉桥管理站办公使用22余年,年久失修,被鉴定为”D“级危房。现房屋地基塌陷、开裂多处,最大裂缝50mm,柱体腐蚀、虫蛀严重,木梁、檩条腐蚀断裂,地板腐朽腐烂,随时都有瓦片掉落、墙体倒塌的危险,已存在严重安全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。
三、处置依据
(一)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
(二)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-固定资产〉应用指南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4号)
(三)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黔财资〔2016〕21号)
(四)浙江固泰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《鉴定报告》(鉴-贵 220278)
四、处置原因
(一)拟报废拆除房屋始建于2000年,配套设施不齐全,地基开裂、地板、檩条、柱体腐朽,年久失修,存在安全隐患。
(二)拟报废房屋于2022年6月30日鉴定为”D“级危房,并建议整体拆除。
(三)按照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-固定资产〉应用指南的通知》(财会〔2017〕4号)《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黔财资〔2016〕21号)等文件要求,均达到报废处置条件。
五、处置方式
我局拟申请按照《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规定,进行报废后,原地拆除处置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2年7月16日至7月22日)。对以上公示事项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
六、反馈意见联系人及电话
局办公室 0856-8220029
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15186039147(颜修刚)
七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因沿河县思渠镇红岩村委会6组的1栋木结构办公业务用房和附属楼已无法居住、办公使用,且随时有屋顶坍塌、瓦片掉落、墙体倒塌等危险,拟作报废拆除处置,特再次提醒各周边住户在公示期内尽快将个人财产搬离。
2022年7月16日